关于制定富口镇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 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防御汛期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等方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险情隐患、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面临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根据《2023年度沙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目前全镇有富口、白溪、郭墩等3个村4个地质灾害点,受威胁村民8户34人,富口初级中学教职工及学生121人,其诱因主要是雨季暴雨冲刷造成地表水渗透产生裂缝,从而引起滑坡、崩塌或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经核查,全镇有高陡边坡隐患点共21处,受威胁39户145人,具体详见附表2。
(一)汛期应把以下范围内的群众列为转移对象:
1、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
2、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
3、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隐患点的群众。
4、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地带的群众。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应急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调整充实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组织指挥富口镇地质灾害群众转移工作。2023年度富口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文海
副组长:郑 烨
成 员:高杰、连标樟、刘宜荣、林丽杰、李道桂、魏观乐、罗裕盛、林佑坪、彭孝栋
各村自然资源协管员均为地质灾害网络联系员。
(二)职责分工
1、镇人民政府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置并上报,负责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超出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要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2、村(居)委会组织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3、协管员及监测人员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和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村委会组织做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
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与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分为5个等级:Ⅰ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Ⅱ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Ⅲ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Ⅳ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V级,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其中Ⅲ—V级向社会发布。对Ⅰ—Ⅱ不予发布。
(一) Ⅲ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黄色预警)
表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
镇有关部门、各村(居)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乡(镇)、村居防灾责任人根据雨情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进行巡查、监测和防范,根据险情转移受威胁群众。
(二) Ⅳ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橙色预警)
表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高,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乡(镇)、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危险性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所有群众转移,易发区域受威胁人员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和易发区域加密巡查。
(三)V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红色预警)
表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很高,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很大。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预案》;乡(镇)、村(居)防灾负责人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所有群众转移,组织对山边河边、沟谷沟口、工矿厂区等易发区域进行巡查和监测。
台风暴雨和强降雨期间,乡(镇)、村(居)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有力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要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各村(居)应对选定的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进行安全评估,确保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安全。
四、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应急发布信号、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安全地带
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单位和当地村(居)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质灾害范围的村民是地灾义务观测员,观测员应将地质灾害变化情况及时上报村委会,然后逐级上报。
各村应在区自然资源局指导下,制定以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为主要内容的防灾预案,健全群防群测体系,发现险情发布信号及时做好人员撤离工作,各村安全转移安置场所及安全地带一般设在各村村部。
五、实施群众转移预案的保障措施
(一)救灾队伍保障
我镇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建立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乡镇成立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应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二)救灾资金及物质保障
我镇应根据当地防灾工作的需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经费纳入计划与预算。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及物资分别按区财政局《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和区经贸局《县物资储备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地方救灾物资保障
我镇应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急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附表:1.富口镇汛期地质灾害点防御群众转移预案表
附表:2.富口镇汛期高陡边坡隐患点防御群众转移预案表
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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