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11-3000-2022-00069 文号 沙人社〔2022〕74号
发布机构 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11-02
标题 关于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0111-3000-2022-00069
文号 沙人社〔2022〕74号
发布机构 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11-02
标题 关于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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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通知》(闽居保〔2022〕20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确保今年底各乡(镇、街道)参保人数不低于2021年底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核查,摸清未参保人员底数

  针对省中心比对了户籍人口中未参加任何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14万余条数据,市中心通过大数据标识核减了部分死亡人员、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现下发6744条数据,请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核实扩面对象人员信息,进一步核减服刑、服役、失踪、死亡、户籍迁移等不满足参保条件人员,逐一摸清扩面底数。

  二、分类施策,加快推进参保扩面工作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沙县区工作实际,全区2022年扩面任务数为3258人。各乡(镇、街道)对于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人员,应做到应保尽保;对于45周岁以上、特别是60周岁以上的人员,应作为重点扩面对象,引导群众按规定做好参保登记、保费补缴、待遇领取等相关工作;对于24周岁以上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人员,要鼓励、引导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未参保人员中经核实后确认在企业就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

  三、加强宣传,加大组织引导工作力度

  各乡(镇、街道)应采用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参保扩面政策宣传,把政策讲明讲透,动员、引导参保对象尽早参保。对行动不便的人员,可采取上门服务协助办理参保手续。区人社局将于12月起对该项工作每周进行调度,对个别进度滞后将进行专项督导。

 

  附件:2022年城居保参保扩面任务数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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