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举办2024年 全区中小学生朗诵、舞蹈、合唱、器乐 比赛的通知

日期:2024-05-31 08:43 来源:沙县区教育局
| | | |

区属各中小学,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发挥艺术育人功能,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展示我区美育教育成果,决定举办沙县区2024年中小学生合唱、舞蹈、朗诵、器乐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分组

  (一)参加对象为普通中小学校、校外活动中心学生。

  (二)合唱、舞蹈、朗诵、器乐比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参赛队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或同一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学生。

  (三)学生数2000人以上学校每项可上报1-2节目;学生数2000人以下学校每项可上报1节目。

  二、内容与形式

  (一) 朗诵节目(现场比赛)

  1.比赛形式:个人或集体。

  2.比赛内容:节目内容需反映新时代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民族团结、优秀文化传统及热爱家乡的精神风貌。

  3.参赛对象: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二)舞蹈节目(现场比赛)

  1.比赛形式:群舞。

  2.比赛内容:舞蹈节目需反映青少年儿童在党和国家的温暖怀抱里健康成长的美好情怀,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舞蹈内容应积极健康,鼓励原创(种类要求古典舞、民间舞、现当代舞、芭蕾舞等)。

  3.参赛对象: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 合唱节目(现场比赛)

  1.各参赛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唱歌颂祖国、歌颂党,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适合广大学生合唱的优秀歌曲。

  2.参赛对象:每支学生小合唱队人数不超过15人(需自备“小蜜蜂”),大合唱队人数40-60人,含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钢伴、指挥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

  3.比赛要求:每支合唱队演唱一首作品。

  (四)器乐合奏、戏剧(选送视频)

  1.比赛形式:器乐合奏、器乐小合奏、戏剧。

  2.参加对象:器乐合奏乐队人数12人以上但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器乐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省、市级中小学生乐团培育校和示范校必须参加。

  3.比赛要求:器乐合奏每队须有两个以上的主奏乐器(不包括打击乐器)。每队演奏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6分钟。录制视频时,不允许有背景音乐。

  三、现场比赛时间、地点

  1.朗诵比赛时间:5月12日,地点:第二实验小学;

  2.舞蹈比赛时间:5月18日,地点:第二实验小学;

  3.合唱比赛时间:5月19日,地点:一中分校。

  四、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4年4月—5月上旬):基层活动阶段。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活动、校校有节目的局面。

  (二)第二阶段(2024年5月中旬):区级评选阶段。

  区教育局组织评委对合唱、舞蹈、朗诵节目进行现场评选、对器乐合奏进行录制视频评选。

  (三)第三阶段(2023年5月下旬):选送优秀节目阶段。

  区教育局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及展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比赛安排

  (一)合唱、舞蹈、朗诵节目采取现场比赛方式进行,各校于2024年5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节目报名汇总表》(附件1)发至指定邮箱。小学组发送邮箱:27754167@qq.com 张老师(130****5099);初中组发送邮箱:303892207@qq.com  肖老师(185****6067)。

  (二) 器乐合奏、戏剧以学校为单位于2024年5月16前用U盘报送(含节目视频、附件1、2),此外附件1、2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并送至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视频采用MP4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横屏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不得出现相关学校、指导老师等信息)。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类别(器乐、戏剧)+组别(小学或中学)”命名。

  六、奖项设置

  (一)合唱、舞蹈、朗诵、器乐节目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奖项名额视参赛水平而定,质量不高的不予评奖。

  (二)每个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表演人数24人以下的节目不超过2名)。教师指导只设一、二等奖,不设三等奖。

  七、其他事项

  (一)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各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成人化的现象。

  (三)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结合传统文化进校园,组织学生传唱经典,让学生感受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精华,推进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和发展。

  (五)参赛单位需自行解决参赛的服装、道具、化妆、交通等经费问题。如出现音乐著作权方面的纠纷,组委会概不负责。所有单位参赛报名即被视为同意授权给组委会参赛曲目的视频、照片、音乐用于网络、媒体等的宣传和传播。

  附件:1.节目报名汇总表

  2.参演学生花名册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节目报名汇总表

演出学校

节目名称

节目类别

节目

时长

表演人数

组别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联系电话

伴奏形式

                 
                 
                 
                 
                 

节目串词

 
 

  说明:节目类别填合唱(小)、舞蹈、朗诵、器乐合奏;时长填几分钟;组别填小学组、中学组。

 

  附件2

  参演学生花名册

  学校名称(盖章):               

  节目名称:                         

  节目类别和组别:

序号

学生姓名

学校名称

所在班级

       
       
       
       
       
       
       
       
       
       

  备注:1个节目一表。

  填表人:                     联系方式(手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节目报名汇总表.docx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