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财社〔2019〕11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现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 3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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