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沙县区第二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现将2024年沙县区第二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2841万元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区住建局城建股反映。
联系电话:5858039;
电子邮箱:sxcj5824467@163.com。
附件:2024年沙县区第二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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