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新华立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 2021年08月31日编号: 闽发改备[2021]G100103号
项目代码 | 2108-350427-04-01-804032 | 项目名称 | 沙县新华立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企业名称 | 福建三明隆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 企业注册类型 | 有限责任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详细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凤岗金福东路366号三明市新华立动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利用三明市新华立动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屋顶计1440平方米,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安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总功率260千瓦
主要建筑面积:0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发电30万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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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118.0000万元 | 其中:土建投资39.5000万元,设备投资 39.5000万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0000万美元),其他投资39.0000万元 | |
建设起止时间 | 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 | ||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 1.安全生产、用地、规划、消防、环保、节能审查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 2.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 3.本备案所采用的工艺、技术、产品、装备,应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质量方面强制性标准,应符合国际环境公约等要求。 4.项目所利用屋顶应为已建永久建筑物屋顶,且应具备安装太阳能光伏材料所需的承载条件。 5.请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文号:国能新能【2015】358号)要求,做好项目信息填报工作。 | ||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 |||
2021年0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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