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制定过程

日期:2024-05-28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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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区发改局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充分借鉴吸纳将乐县等兄弟县做法,并结合我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先期草拟形成了《沙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初稿。初稿形成后,先后牵头召集区纪委监委、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区属三大国企等12个主要单位,召开了两次征求意见会;并于4月6日、4月16日开展了两轮全区性征求意见。在此期间,还以书面形式向区处级领导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3月13日至4月12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累计征集各方面修改建议共20余条。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区发改局认真整理、逐条分析、充分吸纳,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通过公平竞争相关政策规定审核、法制机构审核后,送审稿于2024年5月14日通过了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并经区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于2024年5月17日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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