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明市沙县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日期:2021-11-26 11:45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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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沙政办〔2021〕43号),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入实施生态文明战略、落实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典型示范区、加快生态工贸区建设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统筹谋划今后五年水利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对建设高效稳定的水安全保障,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超越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三明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专项规划》《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结合本区水安全保障工作实际,制定《三明市沙县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适应治水主要矛盾变化,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底线,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红线,把水生态保护修复作为重点领域,把智慧水利建设作为关键环节,着力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筑牢沙县区长治久安的水利根基,促进沙县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在新福建和新三明建设中走前头、当先锋、作表率,争当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三、基本原则 

  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坚持空间均衡,协调发展;坚持科学谋划,系统治理;坚持生态友好,绿色发展;坚持两手发力,强化监管;坚持确有需要,可以持续。 

  四、范围期限 

  规划范围为三明市沙县区。 

  规划时限为2021年~2025年。 

  五、目标任务 

  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体系和管用高效的行业监管体系,推动治水管水水平提档升级,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程度明显增强,河流防洪减灾能力全面提升,重要河湖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移民村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取得明显成效,水利监管和风险防控全面增强,全区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成与沙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行业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支撑。全面消除防洪减灾短板,构建完成“丰枯调剂、多源互补”的水资源调控格局,建成“生态良好、河湖健康、调蓄有力”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建成智慧水利,实现行业监管的“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使水管理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沙县区新局面的展现提供可靠的水安全保障。 

  六、主要内容 

  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我区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主要阐述了规划期内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全文共八章,分为四大部分。 

  (一)现状与形势。主要是总结“十三五”时期水安全保障工作发展基础条件,分析“十四五”的机遇与挑战,明确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二)总体要求。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坚持空间均衡,协调发展;坚持科学谋划,系统治理;坚持生态友好,绿色发展;坚持两手发力,强化监管;坚持确有需要,可以持续等基本原则。明确了我区“十四五”期间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高效利用、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河湖生态健康保障、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利行业监管、水管理改革创新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本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进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防洪提升工程、主要河湖及区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水利信息化及其他5大类项目建设,规划总投资33.77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18.95亿元。其中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包括沙县区马岩水库枢纽工程、沙县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规划总投资15.67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7.19亿元;防洪提升工程包括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区段、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市沙县区段)、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及工程管护等项目,规划总投资12.91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7.49亿元;主要河湖及区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包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电站退出等项目,规划总投资1.79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1.29亿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接发放、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创业就业能力培训、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等项目,规划总投资2.89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2.49亿元;水利信息化及其他包括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利管理等项目,规划总投资0.5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0.5亿元。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保障资金落实、做好前期规划、深入宣传引导、建立考评机制等方面提出措施要求,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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