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区2025年度省级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富口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学习应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优秀案例的通知 》(闽委农办〔2024〕2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沙县区2025年度省级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省级资金55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奖补资金由县(市、区)统筹使用,支持省级示范乡镇、示范村及创建对象完善、提升、推广乡村振兴机制创新成果。
三、资金项目安排
根据“沙县区因地制宜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房”省乡村振兴“试点先行探索”类优秀案例,具体用于乡村振兴示范镇争创对象富口镇完善、提升、推广乡村振兴机制创新成果,安排富口历史文化老街提升改造项目省级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55万元。
四、项目建设单位
由富口镇人民政府为项目业主,负责管理实施。
五、项目实施内容与规模
实施地点:富口镇集镇。
主要建设内容:修缮盘活老街闲置房屋1处,用于打造非物质文化展示、书画协会、骑行驿站等老街文旅产业样板间;盘活利用老街闲置土地1处,用于修建旅客休闲广场,增设1.2米楼梯;修缮提升老街沿河立面约50米。
总投资:投资58万元。
六、进度安排
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设计预算,第二季度完成招投标,第三季度施工,第四季度竣工验收。
七、成效目标
进一步促进闲置宅房盘活利用,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推动发展老街文旅产业,增加就业岗位。通过学习借鉴优秀案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因地制宜改革创新,推动形成勇于革新、真抓实干、开拓奋进的浓厚氛围,积极探索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八、资金管理
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委振兴办〔2024〕13 号)组织实施。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区财政局及时下达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区委乡村振兴办、区财政局加强资金项目督查。富口镇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项目的具体实施,加强日常监管,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列支,规范财务核算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沙县区2025年度省级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安排表
2.沙县区2025年度省级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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