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7〕9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教初〔2017〕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沙县城区教育实际,经县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前提下,2017年秋季继续在城区部分初中七年级和小学一年级招收剩余学位面向一定范围和对象实行随机派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派位学校
初中3所,分别是沙县第三中学、沙县第六中学、沙县一中。
小学6所,分别是实验小学、城三小学、翠绿小学、城一小学、金沙小学、三官堂小学。
二、派位范围及对象
(一)沙县第三中学、沙县第六中学2所初中和实验小学等6所小学
根据《2017年沙县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沙招委〔2017〕 号)、《2017年沙县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沙招委〔2017〕 号)规定的条件和划片区域先行招收片内学生,不得跨片区招生。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小学适龄儿童全部录取后,视招生余额情况按以下批次依次招收符合条件的对象入学。
派位对象分为两类:
1.居住在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
当片内生和居住在小产权房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不进行随机派位,采取直接录取的办法入学;当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对居住在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进行随机派位。
2.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两类派位对象分批次派位,第一批次为居住在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第二批次为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若第一批次派位后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派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沙县一中
面向沙县第六中学招收的“片内生”,由片内生自愿报名,报名数小于等于招生数时直接录取,报名数大于招生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
三、随机派位时间及地点
1.初中:2017年7月24~27日;派位地点:沙县三中。
2.小学:2017年7月20~22日;派位地点:金沙小学。
四、录取原则
1.学位余额多于或等于报名人数的则直接录取;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则实行随机派位。
2.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3.严禁城区中小学的片内生跨片区报名参加随机派位,一经发现取消其原划片学校片内生资格和随机派位资格,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剩余学位较多的学校入学。
4.城区不参加派位的中小学直接面向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并接收参加中小学派位后未录取学生入学。
五、随机派位办法
(一)随机派位顺序
1.初中
派位学校沙县三中、沙县六中、沙县一中,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不进行随机派位,采取直接录取的办法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进行随机派位,派位后未录取的学生根据志愿填报顺序依次参加本轮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派位。
2.小学
⑴第一轮派位学校:实验小学、城三小学、翠绿小学、城一小学、金沙小学、三官堂小学。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不进行随机派位,采取直接录取的办法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进行随机派位,派位后未录取的学生根据志愿填报顺序依次参加本轮其它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派位。
⑵第二轮派位学校凤岗小学。本校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不进行随机派位,采取直接录取的办法入学;剩余学位将第一轮派位后未录取的学生再次进行随机派位,派位后未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三轮派位。
⑶第三轮派位学校沙县生态新城第一小学。第一轮和第二轮派位后未录取的学生参加沙县生态新城第一小学随机派位入学,未录取的学生则安排到水南小学入学。
(二)随机派位监督人员
随机派位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检监察人员、行风监督员、县教育局人员、学校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人员参加,派位过程全程录像。
(三)随机派位操作方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根据报名顺序,确定每位学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报名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输入电脑。
2.由家长代表通过摸球方式随机产生一个起始号,起始号即开始派位的第一个号码。起始号属于入选的第一个号码。
3.由家长代表再次通过摸球方式随机产生一个间隔数,即间隔几个数产生一个入选的号码。间隔数不属于入选号。
4.随后从起始号开始,按间隔数,循环反复一轮一轮数(循环至第二轮时,第一轮产生的入选号应扣除,以此类推),直到派位总数全部产生为止。
5.起始号和间隔数需根据派位人数及学位余额数来确定范围。
六、咨询方式
沙县教育局初教股,联系电话:5758953;沙县教育局中教股,联系电话:5855815。
本方案由沙县招委会负责解释。
沙县招生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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