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授权,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 [详细]

  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风廉政效能室)(电话:0598-5822890)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政务信息、效能建设、保密、机要档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招标采购、精神文明建设、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局机关后勤保障管理,抓好所辖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办理有关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协调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作;组织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负责全区自然资源队伍建设... [详细]

  办公地址:沙县区建国路1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0598-5822890
  主要领导:宁贵勇(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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