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5823950)。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统计、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财产管理;组织全区信访干部培训;负责信访宣传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组织起草重要信访工作文件、领导讲话稿;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负责本单位机关效能、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老干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群众来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工作。督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和省、市信访局、中央和省、市其他机关交办和区委区政府以及有关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对地方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业务股(联系电话:0598-5828110)。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访,包括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向区领导、有关乡(镇、街道)及部门汇报或通报来访情况;承担区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各项服务工作及区领导接待件的交办、调查和收集反馈工作;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行;负责受理、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来信、网络等形式给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信访件,以及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等上级部门转交的信访事项;负责汇总、分析、反映重要来信信息并通报情况;负责指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办信工作;负责由区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代区政府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信访事项,做好跟踪、督查和反馈等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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