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明市沙县方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沙县方源材料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6-12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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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2024年6月12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沙县方源材料生产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工业集中区 

三明市沙县方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4456.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16.55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2幢,仓库2幢、综合楼1幢,锅炉房及配套设施。购置锅炉、空压机、大板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2700吨泡沫箱、50吨泡沫板生产线。 

一、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富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锅炉废气通过“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除尘泥渣、炉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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