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中闽大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中闽大地锅炉技改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5-24 来源:沙县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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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2024年5月24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中闽大地锅炉技改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青州镇澄江楼村长桦产业集中区  

福建中闽大地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主体项目东北侧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天然气锅炉房、东南侧空地新建一座生物质锅炉房,建筑面积950.03m2,拟设置1台15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2台10t/h 的天然气蒸汽锅炉。 

一、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主体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且满足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部分回用至脱盐水制备(包含原水净化),部分排入沙县青州镇长桦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二、废气: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1根40m高的烟囱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后产生的燃烧废气经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40m高的烟囱排放。 

三、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收集的粉尘、灰渣、新增的污泥合理处置;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及废机油过滤器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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