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弘天高科工贸有限公司弘天高科石英砂加工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8-5822794、12369、5845823
电子邮箱:sxhbjck@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工程建设综合窗口6
邮政编码:365050
2024年5月21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弘天高科石英砂加工项目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 富口镇工业集中区 |
福建弘天高科工贸有限公司 |
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沙县宏盛塑料有限公司标准厂房,项目占地面积563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233.8平方米,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5幢,仓库3幢和办公楼1幢。购置给料机、破碎机、分级机等设备,建设年产30万吨石英砂生产线3条,年产石英砂90万吨。 |
一、废水: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富口镇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本项目为湿法制砂,破碎工序设置水雾喷淋装置;原料堆场设置围挡和水雾喷淋抑尘装置;仓库存放成品通过水雾喷淋、仓库围挡;本项目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区域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噪声: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本项目磁选和除铁工序产生的铁渣、浓缩斗产生的沉泥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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