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沙政办〔2014〕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4〕128号)和全市第二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昆山“8·2”特别重大事故、山东寿光“11·16”以及我县洋坊村“11.1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特别是2015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 “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保持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乐生龙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振兴任副组长,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刘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要相应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
三、整治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棚户区、在建工地、物流仓储、粮库等可燃物资集中场所;进入生产经营旺季的竹木加工、电子、制衣、制鞋等行业;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㈠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㈡组织实施阶段(
1.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⑴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一是认真排查摸底。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摸底火灾隐患,分别明确集中整治重点,开展持续不断的排查整治,逐项治理隐患,逐个解决问题。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发动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和建筑消防设施自查活动,督促其向社会发布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和填写《建筑消防设施自查情况备案表》。
二是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要集中开展一次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县安监、经贸、消防和园区管委会等要摸清辖区内食品制作加工、服装纺织、玩具礼品、电子产品加工组装、加工作坊、涉氨制冷企业、其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底数,并且登记造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这些企业全部开展一次检查,查明消防安全状况,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对已经过消防审批的且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发现一家,整改一家,并坚持依法依规查处,绝不姑息;对未经消防审批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连片成区、数量较多的未经过消防审批的企业、厂房群,要按照省政府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治方法,组织县国土、规划、住建、经贸、公安消防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会议纪要,限期予以解决。同时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或管理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切实做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根据省政府的通报,我县被列为区域性火灾隐患的主要有凤岗街道府前社区、大洲村、东门社区和虬江街道的洋坊村等木屋毗邻区以及凤岗街道水美村的水美土堡群,凤岗、虬江街道要针对上述区域采取更加严厉的防范措施,要开展整治“回头看”活动,看隐患是否切实整改到位或新增其它隐患,对于存在“隐患回潮”现象的要采取更为严格的执法和整治手段。对于存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未制定整治方案、方案明显不合理或方案无实质性内容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制定或完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确定整改的责任部门,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实整改资金;有关部门应按照《沙县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沙政办〔2014〕58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执法措施。
⑵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公安部门要统一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场所和单位划定燃放警戒区域,确保消防安全。
⑶大力推动群防群治。要依托综治工作平台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政权和群防群治力量,对小单位、小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网格化排查整治。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要将所有社会单位和人员都动员起来,落实自防自救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2.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⑴加强政府保障。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公安消防部队队站建设和器材装备建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业务经费等的保障力度,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基础,提高灾害事故的抵御和处置水平。
⑵加强部门联动。要规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制,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建立健全各级应急队伍的调度指挥、联勤联动、联合演练、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召开多部门的应急救援联席会,进一步规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训练、使用,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作用。
⑶加强岗位练兵。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组织官兵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易发多发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对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逐一进行实地熟悉演练。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同时要组织开展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3.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要认真扎实部署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在开办专题专栏,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深入推进“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学校、社区、农村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专项宣传行动。要充分利用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要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影剧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发送防火防灾温馨提示短信。大力开展 “消防送平安”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同时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全程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过程,大力营造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㈢巩固提升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成效与不足,不断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谋划2015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近期,我县火灾形势不容乐观,
㈡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认真研判本辖区、本行业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进行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将冬防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落实部门联合整治、会议协商、抄告等协作机制,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㈢强化跟踪问效。县政府将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今年消防工作考核,冬防期间县政府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各乡(镇、街道)要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全国 “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前,要组织对本辖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各乡(镇、街道)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
附件:1. 全县尚未整改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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