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富口溪河富口镇河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的通知
沙政〔2017〕1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要求,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确保防洪安全,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物多样,遵循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规划原则,由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对富口溪富口镇河段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进行了规划,通过岸线的规划,对科学有效开发利用水资源,改善防洪、水生态及水环境条件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本次岸线规划范围公布如下:沙县富口镇富口溪干流,下游为姜后村姜后电站拦河坝下游1km(桩号FKX0+000)至上游富口镇富延坝(桩号FKX10+080),规划河道全长10.08km,规划防洪岸线总长20.212km,其中左岸10.039km,右岸10.173km,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总长20.340km,其中左岸10.110km,右岸10.230km。
沙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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