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沙县区青州镇委员会 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州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办、中心,区属驻镇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我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沙县县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沙委办发〔2019〕25号)等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青州镇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青州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2.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中共沙县区青州镇委员会
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青州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区政府安委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沙安委〔2024〕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长效机制,抓治标与治本、预防与监管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落实,确保实现“减少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不突破区下达的考核控制数”的目标要求。
二、重点监管对象
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3.重点工贸企业、一般工贸企业、新建企业;
4.辖区内水电站;
5.道路交通的农村公路、村道、运输工具和载客机动车;
6.建筑工地、农业机械;
7.学校、医院、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8.易受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
三、监管检查任务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
2.重点工贸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
3.一般工贸企业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4.小型水电站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5.道路交通的公路、村道、运输工具和载客机动车全年抽查不少于10%;
6.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全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7.学校、医院、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8.易受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主要事项
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17.下井检查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18.指导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9.指导和协助农村、企业安全社区建设。
五、工作措施
1.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履行职责,镇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分析辖区内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2.加强现场跟踪督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与各分管领导及驻村领导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分管领导及挂村领导坚持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源头控制,现场安全监管,牢牢把住源头。
3.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的改善与提高。
4.对各监管对象每季度的监管不少于一次,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发现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书面责令整改,按有关规定在整改到期十日内跟踪复查,抓好落实,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做出计划,定人、定责加强监管,并报知监管部门。
5.遇到违法违规行为,如单独制止有困难的,要按程序联合相关单位进行齐抓共管。
附件2: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网格 类别 |
检查企业 (场所) |
检查次数 |
计划检查时间 |
烟花爆竹网 |
青州镇烟花爆竹零售点、沙县青州木旺日用品店、沙县青州旺佳超市、沙县青州万诺超市、沙县青州陈添福食杂店 |
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一次 |
岁末年初 |
林业网 |
沙县青州恒达木竹加工厂、沙县青州涌溪佳星竹制品加工厂、沙县青州辉生凉席厂、沙县青州铠添竹制品厂、福建三明市凯捷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
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一次 |
6月 |
水利网 |
红旗电站等10家电站、青州镇涌溪砂石场 |
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两次 |
4月、8月 |
农业网 |
沙县涌溪丰登畜牧有限公司等14家畜牧养殖场 |
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一次 |
10月 |
人员密集场所网 |
涌溪中心小学、沙县第五中学、青纸小学、青州中心幼儿园、卫生院 |
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两次 |
2月、9月 |
敬老院、镇内寺庙 |
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两次 |
1月、10月 |
|
重点工贸企业网 |
福建省三明金源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刘锋)、沙县美利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林锦登)、沙县民生纺织有限公司(陈政泉)、福建省沙县德利纸业有限公司(张少航)、福建省沙县盛春纸业有限公司(张盛春)、福建三仙纸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振鑫纸业有限公司、沙县远通木业有限公司(吴仕通)、三明市佳佳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陆年健)、沙县福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黄春奇)、沙县青焱碳业有限公司(陆金才) |
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两次 |
6月、12月 |
化工企业网 |
福建玉山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周荣彬)、沙县金龙香料化工有限公司(余荣鑫)、福建圣永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谢福旺)、福建省沙县青杉化工碳素有限公司(张信华)、福建三明合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吴成兴)、福建涌欣工贸有限公司(吴莉娇)、福建正邦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连福寿) |
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两次 |
7月、9月 |
一般工贸网 |
佳鑫竹制品厂(陈忠孝)、沙县晨祥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李勤长)等10家企业 |
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一次 |
8月 |
道路及运输物流网 |
福建省隆胜达物流有限公司(高超光)、三明三发物流有限公司(林文桂),村道 |
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一次 |
3月、11月 |
危险化学品网 |
福建省沙县青州日化有限公司(张新财)、高速公路上(下)行加油站、青山加油站、沙县青州加油站、亚浮石化 |
全年监管不少于四次 |
1月、4月、7月、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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