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林业局关于印发《沙县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沙县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
2023年11月29日
沙县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明委办〔2008〕53号)、《沙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沙委办〔2008〕82号)、《关于改进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明人〔2010〕102号)等精神,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进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一轮竞聘上岗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组织批准的原则。实行科学定编、合理设岗、以岗定责,通过竞聘上岗,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实现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领导机构
成立林业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受理聘用争议的调解申请等,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黄长春
副组长:王 玉
成 员:陈奕斌、乐代明、洪华辉、罗盛华、廖俩旺、
邓水华、林柳滨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人事教育科技股,主任由王玉同志兼任,林柳滨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竞聘范围
㈠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㈡竞聘上岗工作在本局12个事业单位统一开展,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㈢本次竞聘上岗仅限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技人员、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暂按组织、人事部门有关管理办法直接聘用。
㈣中级以上专技岗位直聘对象:
1.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人才、国家和省部级劳模、“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市优秀人才、市管拔尖人才;
2.事业单位接收获得博士学位且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3.经省公务员局确认同意引进人才身份的专业技术人员;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周年以内(截止单位开展岗位竞聘的时间,按年对年、月对月计算)的;
5.在林业站工作累计满25年并仍在林业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闽政办〔2016〕150号)或在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满30年且仍在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闽政办〔2017〕137号),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且聘用相应专技岗位初始级的;
6.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治疗期内、妇女在法定产假内及其他按政策规定应予聘任的人员,原聘职务按相应专技岗位初始级直接续聘。
四、岗位任职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完成年度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时。
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到其专业技术职务所在岗位内部较高等级岗位:
1.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县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位)、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2位)、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3位);
2.县级以上优秀人才;
3.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以上奖励。
㈢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非组织派出而离职、脱岗或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3.在上一轮聘期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和公共课程培训,或已参加但学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等其他不符合竞聘上岗有关规定的人员。
五、竞聘上岗的办法和程序
㈠岗位设置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要求,经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专技三级岗位1名、四级岗位1名、五级4名、六级9名、七级8名、八级15名、九级20名、十级15名、十一级27名、十二级26名,共126个(见附件1)。
所有岗位在岗位职数范围内从高到低设岗聘任,高一级的岗位职数未使用的,可以调整给低一级使用。
㈡竞聘原则
符合相关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相应岗位的竞聘,申报时必须明确岗位和等级。具有中级职务资格的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中级岗位,具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除可申报高级岗位外还可另报一个中级岗位。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必须参加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考核评分。
根据沙委办〔2008〕82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需聘任正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需聘任副高级职务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需聘任副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需聘任十二级岗位职务满二年以上。
㈢竞聘办法
对所有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的人员,采取组织民主测评、竞聘演讲、竞聘量化考评、最后加权总分的计分办法进行竞聘。其中:民主测评30分、竞聘演讲20分。
1.民主测评(30分)。由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集体按百分制办法进行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内容的测评,民主测评分=(局领导评分×40%+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评分×60%)×30%,保留1位小数(民主测评得18分以上者才予以聘任;具体测评内容为详见附件4)。
2.竞聘演讲(20分)。评分项目由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业绩(指上一聘期的主要业绩,工作经验总结,专业方面的学习情况)、新一轮聘期的工作思路、语言表达能力等组成,评委根据竞聘演讲人的现场整体表现打分,按100分标准进行评分,然后按20%折算,保留1位小数(竞聘演讲得12分以上者才予以聘任)。
3.竞聘量化考评:由基础评价、年度考核、行政职务、正向激励、逆向惩戒等5部分组成(详见附件3)。
㈣竞聘程序
1.公布竞聘方案。于公开竞聘前5个工作日在林业局政(事)务公开栏公示竞聘方案,明确竞聘的岗位名称、任职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等。
2.通知报名。组织符合参加竞聘条件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竞聘工作办公室提交《岗位竞聘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参加竞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任职资格、任职年限及相关奖项等情况进行核查后,审查人员和报名者同时签字确认。
4.组织竞聘。按照竞聘计分办法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和竞聘演讲。
⑴组织民主测评: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各单位负责人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采取无记名办法进行评分。
⑵组织竞聘演讲:凡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参加竞聘演讲,并于演讲前一天将演讲材料印刷6份交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竞聘演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评委打分:设评委5名,由部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每位演讲者演讲结束后,由评委根据竞聘演讲的现场综合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当场公布演讲得分。
㈤择优聘任
竞聘结束后,对每位竞聘人员的民主测评、竞聘演讲、量化考评等分数进行汇总、排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结果按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予以岗位聘任、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分低于70分的竞聘者降级聘用)。其中:如两人以上(含两人)竞聘同一岗位,得分高的予以优先聘用,若得分相同则按现在区重点工程或重点项目、基层林业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调查规划队岗位者优先;再发生竞聘人员分数一致时,以相同岗位受聘时间长者优先;岗位受聘时间相同的,以工龄长的优先。
六、公示竞聘结果
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在政务公开栏及FTP外网《通知》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单位职工监督。对拟聘人员被举报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取消其拟聘资格或予以低聘。
七、竞聘结果按规定程序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签订聘约合同,办理续聘手续或变更聘约内容
九、其他
1.岗位聘期:实行统一聘期,满三年为一个聘期,从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2.聘中上岗:在本轮聘用期间,若因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出现高、中级岗位空缺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每年11月底进行一次期中递补上岗竞聘,递补上岗竞聘采取民主测评、上岗演讲等形式集中开展。其中:聘期内新调入或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进行;符合上岗条件竞争专技三级、专技五级、专技六级、专技八级、专技九级的,根据本次竞聘分数分别对下一岗位等级专技人员按分数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上岗。
3.聘后管理:严格聘约管理,各等级岗位聘任人员在聘用期内,出现与单位签定的《三明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中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情形的,从发生之日下月起予以解聘。
4.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出现违纪行为的,取消参加竞聘工作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竞聘过程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附件:1.沙县区林业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设置情况表;
2.沙县区林业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竞聘报名表;
3.沙县区林业局2023年专技岗位竞聘量化考评表;
4.沙县区林业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民主测评表。
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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