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金沙园新楼路道路建设项目)
为实施三明市沙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金沙园新楼路道路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0.4668公顷。
2.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金沙园一期金福路以北,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岗街道北门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金沙园新楼路道路建设项目,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5日由凤岗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凤岗街道办事处,由凤岗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金沙园新楼路道路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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