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凤岗街道东天岭片区)
为实施三明市沙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沙县金沙东路及其北侧道路建设项目(金沙路段)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1.1737公顷。
2.征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东天岭片区,具体位置为:东至长盛路,西至长兴路,南至东天岭3区安置地和垃圾填埋场,北至东天岭4区和5区安置地,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凤岗街道北门村、东山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沙县金沙东路及其北侧道路建设项目(金沙路段),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9日由凤岗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办事处,由凤岗街道办事处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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