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认定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的通知》(闽粮仓〔2023〕229号)文件部署和市里的要求,开展我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认定工作,对申请企业比对筛选后,经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班子会研究,认定福建省沙县恒兴米业有限公司为我区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沙县区粮储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5822066
地址:沙县区府前中路1号
三明市沙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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