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县禁毒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汪志红 县政府县长
第一副主任:郭日建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陈维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建忠 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陆德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清珠 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启健 县卫计局副局长
委 员:崔建平 县法院副院长
卓卫国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陆辅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纪 林 县文明办副主任
廖卫平 县发改局副局长
卢清健 县民政局正科级干部
洪华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金雨 县人社局副局长
陈应寿 县环保局副局长
谢明钦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维秋 县农业局副局长
詹德状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生态综合执
法局局长
廖俩成 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邢丹鸿 县文广局副局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黄木儿 县安监局副局长
连发焜 县市场监管局正科级干部
姜发森 县司法局副局长
施军成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张盛清 县总工会副主席
乐瑾铃 团县委副书记
林梅芳 县妇联副主席
林增进 县银监办主任科员
吕启明 县邮管局副局长
郑兴景 县小吃管委会副主任
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陈维海 县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常务副主任:陆德斌 县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兼)
副 主 任:陈连华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专职副主任:麻德淦 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人员:宋天流 陈盛明
三、县禁毒委员会工作职责
县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禁毒工作,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县禁毒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禁毒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四、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
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工作规则如下:
㈠职责任务。负责分析毒情形势,掌握禁毒工作情况,研究拟定禁毒方针政策、工作规划和对策措施;组织开展禁毒工作综合评估;督促、落实县禁毒委员会各项工作部署。
㈡组织领导。主任负责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常务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对主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常务副主任工作。
㈢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禁毒工作规划、重大措施、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有关事项,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常务副主任召集,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参加,视会议内容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㈣办文制度。以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名义起草的公文,原则上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专职副主任签发。其中,涉及禁毒重要工作内容的由主任签发,涉及全局性工作的由常务副主任签发,一般性、专题性工作由副主任、专职副主任签发。
㈤工作方式。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可以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名义考察、调研、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禁毒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受主任、常务副主任委托,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可以参加各乡(镇、街道)禁毒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召开的会议、活动,参加县禁毒委员会组织的检查督导、考核评估、专题调研等工作。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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