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二期(富口)燃气专项规划(2017~2030)及供热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县住建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二期(富口)燃气专项规划(2017~2030)及供热专项规划(2017~2030)的请示》(沙建〔2018〕159号)悉。该规划通过专项评审并已优化调整,规划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实施该项规划,请认真遵照实施。
此复。
沙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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