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宗教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4〕38号),提前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5万元。该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计划用于沙县区大洛镇昌荣畲族村鲜笋仓库改造提升项目。现予以公示。
以上公示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如有疑问,可拨电话0598-5822292进行反映。
沙县区委统战部 沙县区民族宗教局
2024年12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