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沙县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补助发放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69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13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三明市水生动物疫(疾)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拟对沙县区设立的草鱼养殖疫病监测测报点生产主体予以发放补助,补助资金2070元,用于补助沙县青州涌溪山水家庭农场草鱼养殖疫病监测测报。
现将补助明细进行公示,如对所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予以补助。
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598-5822281
地 址:沙县区长泰南路禹德大厦3楼
附件:2024年沙县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点拟补助资金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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