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通报㈩

日期:2015-01-28 11: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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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各责任单位上报情况,现将2014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13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及省市涉及我县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2014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继续集中财力,办好惠民实事,年初确定的13件县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综合大楼因规划设计和选址问题列入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他12件县为民办实事项目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均按照任务分解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㈠建设城市休闲滨河景观。沙溪河北岸景观工程投入资金800万元,正在进行板材铺贴及人行道铺设。南岸工程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吃城三期公租房150套正在进行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罗花廉租房三期200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

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110平台接入社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共享公安高清视频信息资源,开播“城市管理之窗”栏目41期。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举办社区、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班,开展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年度考核评比活动。试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已有13家物业公司签订公约并交纳保证金。依法开展自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累计审查、备案物业服务合同项目20多个,康城国际、月池小区等14个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

㈣建设社会福利中心(福乐家园)。累计投入1150万元,1#楼孔桩挖好,做完桩基检测;2#楼六层打好楼板;3#楼正在做二层楼板。

㈤改善城乡办学条件。城南初级中学教学楼:投入1000万元,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高桥中心幼儿园:投入600万元,项目已完工。续建郑湖中学学生宿舍楼和食堂:投入300万元,项目已完工。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建设:投入1700万元,项目已完工。

     ㈥改善城乡医疗条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旧实验大楼实验室改造:投入430万元,项目已完工。高桥卫生院业务综合楼:投入560万元,项目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内装修。县中医院康复科建设:投入310万元,完成治未病科及体检科资源整合,成立健康管理中心,完善“治未病”科流程,完成与社区卫生院合作事宜。

㈦实施中小流域治理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高桥镇高桥溪河道整治工程:已完工。夏茂镇夏茂溪河道整治工程:投入1550万元,新建护岸2.5公里,清淤2.73公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完工。

㈧实施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创建工作:凤岗、高桥、郑湖、南阳等4个乡(镇、街道)的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已在省环保厅网站公示,等待国家环保部复核。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投入400万元,完成高砂镇、大洛镇、郑湖乡、南阳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㈨建设千亩无公害蔬菜基地。投入1600万元,新开发菜地810亩。

㈩建设旅游公路。淘金山景区旅游公路项目:投入924万元,基本完成新建路段主体工程建设。富口至七仙洞旅游公路项目:投入1100万元,完成富口至七仙洞旅游公路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建设。

(十一)续建县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综合大楼。完成项目建设立项、土地报批、用地平整、勘控地质灾害评估、大楼设计方案、评审。施工图纸设计正报送图审中心审查。

   (十二)续建沙县医院门诊综合大楼。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扫尾工作及室外景观工程施工。

(十三)迁沙县一中。投入8100万元,完成高一二、高三教学楼、科技楼、教研楼、体艺馆、报告厅建设。校园管网、景观等附属工程已进场施工。

二、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㈠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已从201411日起,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已全部发放到位,累计发放养老金1914万元。

㈡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人均收入1900元提高到2100元,财政补差水平从1429元调整到1618元,并于4月份补发到位。

㈢实施新一轮公办幼儿园建设。高桥中心幼儿园、长泰幼儿园已完工。

㈣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2014年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9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32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目前,各级政府补助已到位668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已到位4847万元,县级补助1839万元已全部到位。

㈤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8.98%,规范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22305人、高血压患者15782人、糖尿病患者4690人、重精神病患者838人。继续开展家庭保健员培训,城区和高砂镇、富口镇共举办4期培训班,共170多名学员取得《沙县家庭保健员培训合格证书》。全县171个行政村卫生所已统一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其中网络接通115家。完成危重症孕产妇监护网络建设。

㈥实施助残工程。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对70名残疾人实施扶助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已完成各项材料报送和网站录入工作。扶持“福乐家园”托养残疾人10名、资助居家养护的重度残疾人160名,已完成报送和录入工作。

㈦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㈠对符合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条件的584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奖励金(其中低保户10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奖励金),已发放奖励金71.28万元。㈡已对年满55周岁符合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170元,属低保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共计发放1031人、202.98万元。㈢将特殊家庭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属低保家庭的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已于7月份一次性发放全年的扶助金60.72万元,为10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3万元补助金共28.5万元;为17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护理费21.42万元。

㈧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工程。累计举办民间民俗表演、文艺踩街、团拜会、文艺晚会、广场文化、文化下乡等各类文艺演出20余场。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30余项,参与人数达3万人。完成青纸多功能运动场、城北健身房场地建设。投入50余万,完成12个文化站、8个社区、150个行政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

㈨实施造福工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数400户(新建300户、修缮100户)已全面完成,已争取省级补助金544.18万元。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数350户已基本落实,预计可争取省级补助金508.94万元。

㈩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733次,出动执法人员4517人次,查处违法行为25起,其中立案查处25起,涉及总货值3.34万元,罚款9.1万元;加强抽样检测,共检测17类指定抽样检测项目的4898个样品,经检测各项指标达标率均达到100%,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十一)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投入1480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133公顷,占任务的100.03%。其中:南阳乡、南霞乡完成治理506公顷,完成坡改梯61.56公顷、营造水保林26.94公顷、封禁治理417.52公顷;湖源乡完成治理201.5公顷,完成营造水保林16公顷、封禁治理184公顷、修建拦砂坝3座、护坡130

(十二)实施交通便民及安全保障工程。完成安全隐患低标路段整治427处,安保工程135公里,危桥维修工程1座及205国道洋坊路口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完成三明动车北站、三明快速通道、高速公路、机场、205国道通往小吃文化城、淘金山、七仙洞、马岩生态园、大佑山国家地质公园等路段的勘测及20个标志标牌设置点的施工。

 (十三)实施公交服务便民工程。三明汽车北站二期建设用地部分交付,目前,已完成二期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预算。投入3100万元,完成沙县汽车北站建设,已投入运营。

(十四)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全县171个建制村,已完成符合安全通客车条件的有168个,通客车率达到98.2%。建成乡镇五级客运站7个、港湾式客运站3个、候车亭62个,制定“村村通”预约服务方案,为偏远行政村群众的出行提供方便。

 (十五)实施城乡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投入110万元,完成南阳农贸市场建设,向省上申请补助资金已通过审核;大洛农贸市场正在建设。

(十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城区重要节点部位和公共区域建设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50个,完成率263%,目前监控探头联网数达650个。在市际、县际、乡镇交界及城区主要道路安装高清卡口车牌自动识别系统40个。

 (十七)支持驻闽部队改善生产生活。沙县金沙园消防大队 “一个好食堂”项目已改造完成。累计补助136万元,用于县人武部、预备役通信三营、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63765(142)部队、94895部队73分队等驻沙单位基础设施改造,购置一批生活文化设备等。从201481起,将随军未就业家属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从400/.月调整为50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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