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通告(沙肺炎防指令〔2022〕7号)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强化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明肺炎应指令第25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强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入(返)沙人员:低风险地区入(返)沙人员凭绿码通行,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国省道卡口等入沙关口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入沙后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重点地区入(返)沙人员签订承诺书,落实核酸落地检后,按社区要求进行管理;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沙人员按入沙前风险等级配合管理。
重点人员:按照《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三明市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第二版)的通知》(明肺炎应指防〔2022〕5 号)要求组织检测。
普通市民:提倡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全区各乡(镇、街道)、动车北站、机场、高速及各道路互通口均设有24小时免费核酸检测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核酸检测服务。
二、强化入(返)沙人员登记
凡通过高速公路、国省道路、机场及火车站、汽车站入(返)沙人员,应通过微信扫描“入明人员信息登记”二维码(二维码附后)或通过微信公众号“e三明服务号”菜单:服务→入明人员信息登记,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抵沙之后,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查验、核酸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分类通行和健康管理工作;对于拒绝执行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三、强化公共场所管理
进入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各类场所均应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防疫措施,对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报告。
网吧、酒吧、KTV、台球室、游艺(戏)厅、棋牌室、麻将馆、足浴场所、桑拿浴室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
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办、承办50人以下的宴席、聚会。
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必须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开办。
四、强化“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政府负责,强化组织动员,督促社区(村居)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抓好辖区内入(返)沙人员3天2次核酸检测、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管理、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按规定频次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各用人单位、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提倡非必要不离市,确有必要出行的要规范执行干部职工出行审批报备制度;组织本单位重点人员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督促入(返)沙职工在返岗前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督促一般工作人员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入(返)沙人员要在入沙关口,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重点人员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五、强化监督举报机制
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根据沙县区《关于设立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的公告》规定,对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和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给予第一举报人200至2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人按照规定程序领取举报奖励,受理单位需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
对发现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办、举办的场所、活动,由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经劝阻仍不整改的,由属地派出所按规定处理。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行为人、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
凤岗街道:5822166 虬江街道:5822463
夏 茂 镇:5504028 青 州 镇:5688009
高 砂 镇:5636221 高 桥 镇:5555421
富 口 镇:5592968 大 洛 镇:5786018
南 霞 乡:5718007 南 阳 乡:5728002
郑 湖 乡:5752130 湖 源 乡:5785551
教 育 局:5855810 卫 健 局:5822821
疫情防控指挥部:5555120
非法入境专项举报电话:110
三明市沙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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