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日期:2024-12-10 来源:沙县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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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推进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现就“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对于举报下列“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撤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经营项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餐”经营主体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经营使用无标签的产品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校园餐”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所使用的容器、工具、设备、餐饮具和食品原材料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洁,不符合安全、无害要求的。 

  (六)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 

  二、保密措施 

  我们将采取最为严格且周全的保密举措,全力确保举报人个人信息及隐私的绝对安全,使其免受任何形式的侵扰与泄露。举报人也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伪造证据,谎报案情、故意干扰办案程序。 

  三、举报途径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598-5831586 

  邮箱:sxscjdgljcyg@163.com;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电话:0598-5758955 

  邮箱:t1w6y3@163.com。 

  四、 举报奖金发放标准 

  举报内容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属实,且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移送司法机关受理的,应当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对举报人的有奖举报奖励分为三个档次:对举报违法事实存在,案件上缴财政罚没收入低于3000元(含3000元)的,每起案件给予3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对于案件上缴财政罚没收入高于3000元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每起案件给予5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对于案件上缴财政罚没收入高于10000元的,每起案件按上缴财政罚没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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