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二)
现将2020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41万元分配方案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沙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沙县长泰南路禹德大厦6楼)
联系电话:0598-5822252, 12317;
电子邮箱:sxnb5822252@163.com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沙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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