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主线,坚持“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运行,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1-12月份全县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约6000余条。
一、公开工作标准化全面实施
认真落实省推公办《印发〈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开办〔2011〕2号)的文件精神,围绕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公开保障标准化”六个标准化建设的内容要求,在全县各公开单位均已编制完成《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公开标准化工作回头看,通过自查和组织力量督查、会议点评等方式,推动公开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力推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要求,认真部署2014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征地拆迁、社会公益事业、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及时发布政策文件解读。各重点领域也已形成“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牵头部门、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具体公开情况见附件)。
三、公开形式载体不断丰富
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目前,全县共建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49个。同时,各公开主体结合实际,还设立了固定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微博、宣传单(册)、手机短信、公共查阅点等多种形式,满足群众的查阅需求,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四、公开工作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健全完善考评检查工作制度。一是推行巡察员制度。把各单位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内容,采取一月一巡察,巡察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与各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及时、全面、规范公开。二是开展公开工作评议。由县效能办组织,将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内容,实现组织考核和社会监督有效结合。
附件:2014年沙县政府信息要点公开情况(县本级)
附件
2014年沙县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公开情况(县本级)
公开内容 |
公开数量(条) |
备注 |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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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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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责任单位公开 |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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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责任单位公开 |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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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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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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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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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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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山场转让)。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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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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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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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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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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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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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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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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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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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就业信息公开。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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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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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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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环境信息公开。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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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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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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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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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信用信息公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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