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沙县政府门户网(www.fjs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的“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中下载。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沙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县府西路四号;邮编:365050;电话:5842119;电子邮箱:sxxnb@126.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推进公开标准化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部署,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一名副县长专门负责抓,县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任公开办主任具体抓,指定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拨出专款保障县公开办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及时完善工作机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二是做好工作部署。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县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沙县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2012年沙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沙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沙县政府网站栏目设置、信息提供及更新要求责任分解表》等文件,并召开了全县工作会议,做到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促进工作早落实。
三是实行考评促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它中心工作一同,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实行日常督查情况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工作责任与总体成效相结合的办法,着重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公开情况、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情况、公开形式应用情况、工作创新情况、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督促。
(二)规范公开运行,推进标准化建设。
按照“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公开保障标准化”等6个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规范公开目录。依据公开主体单位的三定方案和职责要求,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不断完善公开目录。对目录中每一项公开内容的方式、时限、形式、责任等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到个人,确保按时、全面公开。
二是规范公开形式。坚持把网站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建成了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管理平台,出台了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专栏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将专栏管理、维护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把固定公开栏、信息查阅点建设作为硬性要求,积极推行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公开,丰富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今年,我县在府前广场公开栏上建立一个6平方米的LED显示屏,进一步方便群众查阅。
三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个程序开展工作工作的要求,绘制公开流程图,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四是编制工作手册。在市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县率先编制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该手册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公开制度、公开流程、公开内容、评估考核、相关法律规定等6部分,对标准化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突出重点领域,推进公开深入。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县采取“三个明确”,扎实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等八大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按照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推进八个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细化每项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开全面。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公开内容,逐一进行责任分解,并要求公开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到科室,明确到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公开落实。
三是明确公开形式。要求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实行在网站公布;对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信息,实行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同时,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固定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公布,确保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全县各级政府和各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27条,其中: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2040条,政府工作部门公开328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63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属机构职能类信息334条,占6.2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72条,占8.86%;规划计划类信息201条,占3.77%;行政许可类信息351条,占6.59%;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45条,占10.2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30条,占2.4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42条,占2.67%;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92条,占3.6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72条,占6.98%。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网站专栏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意见箱等二级栏目,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49个。通过专栏公开政府信息5123条,提供服务类信息1131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49.08万人次。其中,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10.66万人次。
2.报刊广播电视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07条。
3.其它形式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显示屏等公开阵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962条。
4.公共查阅点公开。本县指定县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目前已汇集了39个政府机关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2年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297人次、查阅信息1366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2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全县累计共有5434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其中现场咨询4205人次,占77.38%;网上咨询270人次,占4.97%;电话咨询959人次,占17.65%。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2012
年,本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
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部门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部门间开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对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够,只公开一般化的管理信息,对群众关注的重要信息,以及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环节,还没有做到深度公开;三是少数单位对政务公开的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严格按照省公开办《印发〈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开办〔2012〕1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我县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二是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坚持以指导和督查相结合,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责任,确保全面及时公开。三是加强示范点建设。加强全县已有6个公开示范点建设,并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实行以会代训,以点促面,推动全县公开工作开展。四是做好督查和考评。发挥督查促动、考评推动作用,扎实抓好日常督查和年终考评,促进公开工作的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327 |
3166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123 |
2474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二Ο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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