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0-0800-2024-00090
- 备注/文号: 沙政〔2024〕138号
- 发布机构: 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2-11
为贯彻执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示的要求,结合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经审核确认,现将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主体(第三批)予以公告如下:
1.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三明市沙县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3.三明市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
4.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派出机构:凤岗派出所、虬江派出所、青州派出所、夏茂派出所、高砂派出所、高桥派出所、富口派出所、大洛派出所、湖源派出所
5.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6.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
7.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8.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三明市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10.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12.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1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14.三明市沙县区商务局
15.三明市沙县区文体和旅游局
16.三明市沙县区卫生健康局
17.三明市沙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8.三明市沙县区应急管理局
19.三明市沙县区审计局
20.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
21.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派出机构: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高砂市场监督管理所、夏茂市场监督管理所、青州市场监督管理所
22.三明市沙县区统计局
23.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4.三明市沙县区档案局(设在区委办)
25.三明市沙县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6.三明市沙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在区委编办)
27.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8.三明市沙县区消防救援局
29.三明市沙县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
30.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办事处
31.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办事处
32.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33.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34.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人民政府
35.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36.三明市沙县区富口镇人民政府
37.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人民政府
38.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人民政府
39.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人民政府
40.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
41.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人民政府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的公告》(沙政〔2021〕118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二批)的公告》(沙政〔2024〕31号)同时废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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