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0-03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 沙政〔2025〕22号
- 发布机构: 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11
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三明市沙县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沙民〔2025〕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三明市沙县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要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并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合理安排近远期实施项目,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在《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