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0101-0300-2020-00037
- 备注/文号: 沙政办〔2020〕15号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4-2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沙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2019-2021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2019-2021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畅、安、洁、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更好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福建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1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闽交建〔2018〕89号)和三明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明政〔2018〕9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1 年)的通知》(明政办〔2019〕51号)精神,按照三明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关于做好“四篇文章”,落实“四个着力”的决策部署,加快补齐我县农村公路发展短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沙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2019~2021 年)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提档升级农村公路363.646公里,其中通乡公路“四晋三”工程20.2公里(含南霞经霞村至双溪公路12.4公里、沙县郑湖至南阳公路7.8公里);“三产路”项目1.939公里;因重点项目建设损毁农村公路修复4.982公里;通村窄路面拓宽58.276公里;实施错车道里程278.249公里。实现通乡公路基本达到三级公路标准,通村公路基本达到4.5米以上路面宽度。有效改善行政村通乡通县的出行条件,进一步增强农村公路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作用。
二、主要任务
㈠2019年沙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计划(详见附件1)
2019年计划建设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3个6.646公里,其中:“三产路”项目1个1.939公里;拼改双车道项目1个1.44公里;单拼单项目1个3.267公里。
㈡2020年沙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计划(详见附件2)
2020年计划建设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46个215.048公里,其中:建设通乡公路项目1个12.4公里,因重点项目建设损毁农村公路修复项目1个4.982公里,拼改双车道项目8个21.617公里,单拼单项目3个7.915公里;增设错车道项目33个168.134公里。
㈢2021年沙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计划(详见附件3)
2021年计划建设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26个141.952公里,其中:建设通乡公路项目1个7.8公里;拼改双车道项目3个24.037公里;增设错车道项目22个110.115公里。
三、工作原则
㈠坚持属地原则。通乡公路及三产路项目由县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担任业主组织实施,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属地乡(镇、街道)担任业主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业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组织项目计划编报,开展检查及完工验收等。
㈡坚持突出重点。以路网通畅、群众出行和农村运输需求为导向,重点实施通乡公路及受益面广的通村路线项目,着力推进通村窄路面拓宽改造。改造形式原则上不得低于建议改造方式的要求。
㈢坚持产路结合。结合文旅康养产业发展规划,有效对接康养、旅游、产业、资源开发,将农村公路与农村产业基地、文旅康养、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组合开发,推进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和生态示范路建设,合理布置和建设一批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站、停车区、便民服务点,在有条件的旅游康养路段打造“一路一景、一路一品”,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㈣坚持因地制宜。贯彻落实“注重生态绿色发展”“不破坏就是最好保护”的理念,充分结合路线功能、交通需求、地形地质条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原有公路资源,不片面追求高等级、好线形,灵活选用技术标准,科学运用技术指标,力求公路与自然和谐相融,公路与地形、地貌相互融合。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圆满完成,成立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2019~2021 年)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总路长)任组长,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街道)和县路长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㈡强化责任落实。各项目业主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征地拆迁及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建设节点任务全力推进。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与省、市交通运输部门的对接,落实项目计划安排、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工作。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供电、移动、联通、电信、广电、长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简化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土地报批、林地报批等手续,减免相关费用,优先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项目建设。
㈢强化政策支持。县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参照《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次二届会议2019年1192号提案的答复》(闽林函〔2019〕113 号),对农村道路路基宽度小于8米的,落实相关简化或取消审批的政策。电力、移动、电信、联通、长线等杆线部门配合做好杆线迁移工作,杆线迁移费用由各权属单位自行承担。
㈣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要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类扶持资金,探索公路沿线土地资源开发收益用于农村公路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包村包项目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在积极争取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拨付的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优先安排三年攻坚行动计划项目,以确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㈤强化监督管理。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和交通运输、发改、财政、审计、应急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度、安全、质量等进行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交通运输局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一月一检查”制度,把控关键工序,确保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解决。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七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㈥强化考评奖惩。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形成正向激励、反向惩戒的工作氛围。对在项目建设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任务完不成、质量不合格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的责任。
附件:1.2019年沙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计划表
2.2020年沙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计划表
3.2021年沙县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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