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2-3000-2024-01211
- 备注/文号:青委〔2024〕41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青州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8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民生事务办公室、小吃产业发展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乡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为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3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仍为相当副科级。
因人事调整、机构改革,经研究,决定:
任命张颖同志为党建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琦同志为财政经济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财政所所长职务;
任命汤丽媛同志为财政经济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吴少杰同志为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股级),不再担任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钟积金同志为民生事务办公室负责人(股级),免去其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徐贤木同志为小吃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人(股级),免去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连含梅同志为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党建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张世鸿同志为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乐鹭腾同志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邱琳同志为妇联主席;
石钰蕾同志不再担任妇联主席职务。
根据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沙县区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沙委编〔2024〕30号)文件精神,涉及机构改革人员,原任职务于2024年5月起自然免除。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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