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904-0200-2020-00000
- 备注/文号:沙委办发【2020】6号
- 发布机构: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镇党政机关统一设置6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镇人大主席团、镇纪委、镇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组织按照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设立,并履行相应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镇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镇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等工作,负责镇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效能、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和镇机关工青妇日常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党政办岗位设置:党政文秘岗(含政务信息、机关效能、民情处理)、统战(含民宗)岗、宣传岗(含精神文明、网信、舆情、广电)等岗位。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指导村、企业等所属党组织落实党内基本制度,加强经费阵地保障,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负责镇机关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关工委、文明创建、人才队伍建设,协助镇党委加强机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等建设工作,推动抓基层党建责任落实;指导村、企业等所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向党委报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岗位设置:组织岗(含人事、机构编制)等岗位。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镇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措施,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管理。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农村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具体负责执行财经政策,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镇收入管理。负责镇国有(集体)资产、政府采购、财政票据、债权债务、财务会计管理。负责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权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和管理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村级财政的审计。落实经济发展各项财政性资金申请、发放、监管和绩效管理。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及协调、场地平整、土地管理等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镇统计职责。承担上级财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岗位设置:经济发展岗(含商务、项目开发、企业服务)、财政统计岗(含经营管理)等岗位。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民政、社会和养老保障、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医疗、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做好村民自治、扶贫移民、就业培训、殡葬改革、社情疫情险情、联系残联、计生协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岗位设置: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民政岗(含救济救助、涉老助残)等岗位。
5.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具体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辖区内社会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辖区内应急预案;协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市场监管等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各类应急事件的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集镇管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办公室岗位设置:政法岗(含综治、维稳、信访、禁毒)等岗位。
6.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乡镇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属地统筹责任、部门责任、派驻人员职责进行细化,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部门协调机制;梳理问题清单、权责清单,拟定综合执法工作标准;统筹协调各类执法资源,依据自身职责和法定权限在辖区内开展综合执法活动;统筹协调属地辖区内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基层执法单位参与的执法活动;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的综合整治和行政执法检查;上级安排的综合执法等工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综合协调水利、劳动保障、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村镇建设、社区服务、文体旅游、应急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执法相关工作;受消防救援部门委托,承担部分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加强对信息平台的管理,按要求及时收集和反馈各类执法信息,指挥、调度移动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赴执法现场进行处置,必要时可召集部分或全部移动执法人员对突发问题、重大问题进行综合执法处置,实现执法机动化、信息化,全面提升综合执法的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效率。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办公室岗位设置:综合执法岗等岗位。
(二)事业单位设置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下设小吃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牌子)、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1.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镇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承担落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事项、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完成镇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统计具体工作;指导各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我镇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本镇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等。负责农业农村、农机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村经管、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工作。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农业农村岗(含农机、农技水技、畜牧兽医水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岗、综合执法服务等岗位。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下设小吃服务中心,挂退军人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负责民政救济、优抚安置、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劳动就业、社会和养老保障、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金融服务、应急救援、退役军人、敬老院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工作。负责本镇及县级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梳理编制本镇权责清单。加强镇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承担综合便民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为企业法人、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办事提供政策咨询、企业服务、综合便民服务、投诉受理等服务工作。负责镇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指导辖区村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负责镇财政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村级财政审计的事务性工作。为本镇小吃业提供信息服务等。承担镇应急救援(含消防救援)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镇计生协的事务性工作。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岗位设置:社区服务岗(含物业)、科技教育岗、文体旅游岗、卫生健康岗(含疾病预防控制、老龄健康、爱国卫生运动、计生协)、小吃服务岗、应急安全岗(含消防救援)、退役军人服务岗、市场监管岗(含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岗等岗位。
3.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拟定村镇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组织实施村镇规划,指导村规划和报批,负责村镇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农村建房审批与行政查处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负责村镇环境生态保护和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环境生态保护,指导村委会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负责水利、河务、供水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工作。负责开展安全消防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村镇建设岗、水利岗(含水保、河湖长、防汛抗旱、库区移民)、生态环境岗、综合执法服务等岗位。
除上述可设置的岗位外,还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高桥镇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群团组织章程设置纪检监察、人大主席团、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机构等综合岗位。除纪检监察岗外,可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办公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村朱厝9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10月至5月)
下午3:00-6:00(6月至9月)
办公联系方式:0598-555546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