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9:24 |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可在沙县区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查阅或下载(http://www.fjsx.gov.cn/wzq/bmwz/rlzyhshbzj/zfxxgkzl/zfxxgkndbg/),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县区长泰南路公园一号1号楼3楼,邮编:365050,电话:0598-5822058,电子邮箱:sxr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推进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服务项目、重要决策部署为主要目标,紧密围绕人社业务和社会关切不断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公开时效,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8条,其中:主动公开内容80条,包括机构职能2条、为民办实事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8条、其他68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务公开268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历年均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形式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通过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利用沙溪之声995、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栏和乡村广播等多种载体,加强对社保补贴、就业政策、技能培训政策等群众较为关注信息的宣传。

  5.监督保障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明确政务公开分工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畅通监督投诉渠道,通过投诉热线、“12345”平台、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强化责任意识,抓好落实成效。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条例政策的学习,提高自主公开意识,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公开制度。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操作,完善巩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保密性和严肃性。

  2.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不断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局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同时,做好惠企惠民补贴资金公示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强财政资金流转的透明度;二是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有关公告、信息,增强群众防疫意识,筑牢社会免疫屏障。

  3.落实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依托政府门户官网、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开通“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模块,为企业和劳动者精准匹配各项惠企惠民就业创业政策,2022年度我局在全市率先完成“人策匹配机器人”政策匹配,涵盖沙县区就业创业、人才政策相关政策25条,服务意向企业和群众103人次;二持续加大稳岗就业政策培训力度,2022年我局共组织3次对乡(镇、街道)政策培训会,同时通过下沉企业的形式宣传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三是及时公开技能培训相关政策,并通过政府门户官网发布8条技能培训相关补贴申请流程解读。

  4.做好人社系统基层政务标准目录公开工作。一是充分认识民生事业的重要性,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紧跟政务公开发展的趋势,提升落实就业、社保领域基层政务标准目录公开工作实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根据基层政务标准目录公开部署要求,我局安排业务人员,分工协作,立足本单位民生事业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虽取得一些成效,但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办件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事项更新不够及时、有关要素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个别股室(单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形式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额问题。

  2023年,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将《条例》等相关政策学习纳入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内容,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形成自查机制,确保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做到自查无遗漏、整改无死角;二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加大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力度,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发挥监察、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人社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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