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乡镇、部门 > 部门专栏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资料下载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受理机构:乡(镇、街道)保障所和县城乡居民保中心
审批机构:乡(镇、街道)保障所和县城乡居民保中心
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不含在校学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要重复参保。
申请材料: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社保卡(农商银行)或沙县农商银行储蓄卡到乡(镇、街道)保障所办理。
办理流程:1.本人个人申报(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2.村级初审。3.乡(镇、街道)保障所审查并录入。4. 县城居保中心审核,建立参保信息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级网站
乡镇街道
部门专栏
三明市县区
其他链接
省级网站
乡镇街道
部门专栏
三明市县区
其他链接
网站标识码: 3504270004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702350428号
闽ICP备08010367号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政府办公大楼 举报邮箱:sxxx780@126.com 举报电话:0598-5822780
主办: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