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一件事”申请
包括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的申请对象、申请材料、申报途径等内容。
概述
“出生一件事”,是指将新生儿出生后需要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 6 个事项,集成“一表申请,一平台受理、一站服务”的多证多部 门联办。
申请对象
在福建省内(除厦门户籍)各级设有产科的医院(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未满 6 个月且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条件(姓氏随父或随母)的婚生新生儿;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均在且非军人;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等政策。
申请材料
1、新生儿姓名;
2、产妇电子证照(身份证和结婚证),可先在闽政通 APP 上查看电子证照是否齐全,如遇不全进行纠错反馈;
3、新生儿父亲的身份证电子证照(请父亲至闽政通 APP 中通过“我的——电子证照——出生一件事”,来授权给母 亲);
4、产妇名下任意有效的储蓄银行卡号、银行卡开户支行 名称(用于生育津贴领取登记);
5、新生儿跟随落户的户主姓名;
6、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的所在地址;
7、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手机号;
8、新生儿跟随落户的户主户口本图片,图片包含户口簿 扉页、落户方(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成员页,要求图片清 晰、完整。
申请途径
可以通过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页端) https://zwfw.fujian.gov.cn/onething?unid=F352774B C198EB2A263AD4113911C493或“闽政通”APP(手机端),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流程
(一)“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自动预审核
新生儿母亲注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 办事大厅”)个人账号,登陆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出生一 件事”事项,填报《福建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申 请登记表》提出申请。服务平台接收申请后,依据预先设定 的条件进行预审,符合要求的自动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实 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结果并告知申请人转线下办理。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环节
助产机构通过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基卫系 统)接收“出生一件事”平台发送的申请人相关信息(包括 含有电子签名的申请表和结婚证、身份证等),基卫系统自动调取产妇分娩信息进行核对,并自动向平台反馈核对结果。 核对一致的,“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生成《出生医学证明 首次签发登记表》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后续环节公安部 门使用)预览页面,一并推送给申请人确认签字(电子签名)。申请人确认无误后,服务平台将有关申请信息推送至助产机 构。核对不一致的,平台结束申领流程并通知申请人转线下 办理。
助产机构在基卫系统查收到平台推送的相关信息后,应再次核对产妇基本信息、新生儿信息等,无误后按规定打印申领材料归档,并在 1 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 《预防接种证》,同时将《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推送到 平台。平台在 1 个工作日内将新生儿线上户籍登记情况反馈 助产机构,助产机构收到户籍登记情况后,根据申请人的选 择,邮寄(邮递费用自理)或由申请人自取《出生医学证明》。 线上户籍登记成功的,助产机构给付(邮寄)申请人《出生 医学证明》正页;线上户籍登记不成功的,助产机构给付(邮 寄)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自行领取时需要携带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出生时《预防接种证》因故未 能在助产机构领取的,新生儿父母应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 在地或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
申请人选择后续办理出生户口登记业务的,平台将相关 信息(包括含有电子签名的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和户 口簿、结婚证等)推送给相应的派出所。网上申报完成的, 申请人领取的是无副页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备注“线 上办理”)和副页留存助产机构。申请人未选择通过平台办 理出生户口登记业务的,业务办理流程结束。
(三)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环节
派出所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接收“出生一件事”平台推送 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国标的电子 证照)等信息。信息无误的,为符合政策规定的新生儿办理 落户登记,并通知申请人持落户方户口簿到派出所打印新生 儿户口页,或邮寄到派出所打印后寄回(邮费自付)。对于 申报信息不全、材料有误等特殊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出具审查意见,通过“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 材料后(申请人需到原助产机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到 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申请人选择办理后续业务的,服务平台将相关信息(包 括含有电子签名的申请表、新生儿和父母身份信息、申请人 手机号码等)推送给相应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人未选择通 过服务平台办理后续业务的,业务办理流程结束。
(四)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登记环节
医保部门通过医保系统接收“出生一件事”平台推送的 相关信息(含新生儿户口登记、居住证信息),其中包括助 产机构上传的生育信息(含本次生育的分娩方式、胎儿数等 信息)以及省内电子证照共享平台上的《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证》等信息,对以上信息进行审核。信息有误的, 终止套餐服务,“出生一件事”平台通知申请人转线下办理。 信息无误并已参加申报地生育保险的,为产妇办理“生育保 险待遇核准支付”,审核发放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同时, 医保部门对接收到的参保信息〔包括新生儿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所在社区(村)、联系地址、申请人手机号码等〕进行审核,通过后将参保人员缴费数据推送到税务部门,申请人在工作日内应关注税务缴费渠道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五)社会保障卡申领环节
人社部门通过社保卡系统接收“出生一件事”服务平台 发送的申请信息,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信息有误的,终止 套餐服务,“出生一件事”平台通知申请人转线下办理。信 息无误的,制作新生儿社会保障卡,并将结果反馈给服务平台。服务平台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金融功能需到发卡银行营 业网点办理激活。根据申请人的选择,社会保障卡由申请人 自取,或邮寄给申请人(邮递费用自理)。自行领取时需要 携带社会保障卡本人(即新生儿)户口簿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闽政通”APP 办理流程
(一)证件授权
(二)填写申报信息
(三)材料提交
(四)申报完成
联系方式
沙县区总医院:0598-5823018
沙县区妇幼保健院:0598-5821238(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