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
概述
社会团体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社团、学术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社会团体应当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或各级政府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负责社会团体的设立、注销和变更登记。
申请对象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以下统称注销登记):
①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②自行解散的;
③分立、合并的;
④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⑤已完成清算工作(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申请说明
申请注销的社会团体,应在申请时提交:
1.清算后有剩余资产的需提交资产移交清册;
2.财务审计报告;
3.在本级报刊上刊登注销公告45天的报纸原件;
4、银行账户注销凭证复印件。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注销的文件(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
2、注销登记申请书;
3、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编号02);
4、清算小组报告书(并附:1.清算后有剩余资产的需提交资产移交清册;2.财务审计报告;3.在本级报刊上刊登注销公告45天的报纸原件;4、银行账户注销凭证复印件);
5、印章或印章销毁凭证((向民政审批办领取批文后缴销)市公安局刻章电话:8257713);
6、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7、授权委托书;
8、信用承诺书。
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1、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
2、将行政区划从省级定位到沙县区
3、注册→法人注册→填写信息(手机号注册建议使用法人绑定闽政通的手机号,人员资料信息填写法人的信息)→法人用户登录(输入刚才的手机号和设定的密码)
4、索栏搜索输入: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事服务→找到相应登记,点击沙县区→点击立即办理→自动跳转页面(访问第三方网站)。
5、填写信息。保存→关闭→点击服务地址→提交。
(二)线下办理
到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新华都4楼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提出申请,并当场提交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委托经办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办理地址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事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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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新华都4楼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
政策文件
相关事情
办理结果:
印章或印章销毁凭证,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回收。
咨询热线:0598-584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