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审批文件名称或政策依据 |
备注 |
公办幼儿园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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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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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
560-720(元/生.月) |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5〕283号);《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 |
按照幼儿园经费来源(财政核拨经费、财政核补经费、自收自支)分别核定,其中:小小班收费标准可在已核定的同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省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由省级发改、财政、教育部门核定;设区市及县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由设区市发改部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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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
460-600元(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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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级示范性幼儿园 |
420-530元(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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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通幼儿园 |
390-500元(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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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办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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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伙食费 |
不以营利为目的、按实收取、按学期结算,多退少补。 |
《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 |
伙食费按学期或按月收取,具体由幼儿园确定。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收取。幼儿因故连续请假3天及以上的,从请假的第2天开始伙食费可滚动到下个月使用,或者在月末时直接退还幼儿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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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幼儿保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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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次性收取的床上用品、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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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洗漱用品费用(仅限全日制、寄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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