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
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凤岗街道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70号),现将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71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虬江街道罗布片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35万元,凤岗街道金陵路以西,铁路以北至金陵路自建房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6万元。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款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402-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来源福建省财政厅,并接受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对照闽发改投资〔2022〕395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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