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区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沙县兴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沙县区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路司综〔202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沙县区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区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代码:2311-350427-04-01-674245)。
二、建设单位:沙县兴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国道205线、省道308线沙县段公路沿线。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重建水沟约11435立方米,新建水沟约612立方米、挡墙约1845立方米,重建涵洞约52米,挂网喷射C20小石子砼约3575平方米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82.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6.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99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用105.72万元。
六、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事业发展中心沙县分中心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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