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高新区金沙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3-03-09 09:56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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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同意批复三明高新区金沙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明金司〔202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明高新区金沙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350427-04-01-675550)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高新区金沙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三明高新区金沙园。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标准厂房 12 栋,总面积 171700 平方米,设置停车位 1038个,充电桩 208 个;改造园区道路总长 10.4千米,配套改造给水管网 9238米、污水管网 9795 米、雨水管网 9231 米、通信管网 10397 米、电力管网14155 米以及园区边坡防护约 1500 米;同时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尾水管网 5000 米,新增日处理量 10000立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8474.36万元,其中:勘察费434.46万元,设计费1979.91万元,施工费83621.75万元,监理费1467.68万元,其它费用7714.56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48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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