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小吃乡村振兴及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3-02-17 10:04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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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金兴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同意批复沙县小吃乡村振兴及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金兴〔202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沙县小吃乡村振兴及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350427-04-01-837864)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小吃乡村振兴及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沙县区金兴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1)小吃产业基础设施工程:小吃产业园土石方开挖约948.5万立方米,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6695米,配套建设雨污水管,同时配套建设重力式挡墙1000米、网格护坡533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2)小吃产业标准厂房工程:新建小吃产业标准厂房99950平方米。(3)物流园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开挖量约130万立方米,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长2450米,配套建设雨污水管等。(4)物流园冷库工程:建设冷库15000平方米,冷藏库66000平方米,仓库12500平方米。(5)物流园进园道路工程: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863米及配套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3619.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469.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947.08万元,基本预备费3402.50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48个月控制。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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