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沙县区青纸幼儿园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2-11-25 11:15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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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三明市沙县区青纸幼儿园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青政〔2022〕1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三明市沙县区青纸幼儿园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沙县区青纸幼儿园综合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350427-04-01-781687)。 

  二、建设单位:沙县振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青州镇青纸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连廊教学楼一幢(含3幢单体建筑)占地面积1190平方米,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加固改造阳光楼一幢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建筑面积740平方米。新建塑胶跑道、小型足球场,采购智能信息化系统,配套建设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绿化、给排水及电气等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905.87万元。其中施工费用2115.76万元、勘察费用16.93万元、设计费用67.56万元、监理费用65.41万元、设备采购费用1200万元、其他费用440.21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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