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沙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2-11-18 09:15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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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沙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水〔2022〕1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全面完成我区“十四五”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推进和规范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及水库预警预报水平,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三明市沙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益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1-350427-04-01-805684)。 

  二、建设单位:三明市沙县区水利局。 

  三、项目地址:凤岗、虬江、夏茂、高桥、高砂、富口、青州、南霞、南阳、湖源等10个乡(镇、街道)46座小型水库。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安装雨水情监测设施46座、表面变形监测设施46座、渗流及渗流量监测设施46座、视频图像观测设备46座、数据资源建设及安全研判平台建设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31.05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36个月控制。 

  七、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沙县区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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