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区青州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2-10-08 09:45 来源:沙县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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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沙县区青州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政〔2022〕7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沙县区青州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区青州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02-350427-04-01-390925)。 

  二、建设单位:沙县振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址:沙县区青州镇青纸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改造总用地面积6409平方米,建筑占地1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80平方米。项目拆除综合楼原急诊中心及沿街门卫店面建筑面积420平方米;加固改造总建筑面积6410平方米,其中包括一栋6层框架结构的综合楼3850平方米、一栋3层砖混结构的医技楼1260平方米、一栋4层砖混结构的传染楼1300平方米;翻新改造总建筑面积310平方米,其中包括一栋1层砖混结构治丧点230平方米、一栋1层砖混结构附属楼80平方米;新建地下室建筑面积460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下水泵房、生活和消防水池;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面积1923平方米,地上机动车位7个;采购麻醉机、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仪器、X光机、生化分析仪、医疗器械床等医疗设备。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300万元。其中,勘察费用49.44万元,设计费用161.58万元,施工费用4944.26万元,监理费用156.18万元,重要设备费2000万元,其他费用988.54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项目招标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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