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湖源乡圳头村太平垅路口至后坑尾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沙县湖源乡圳头村太平垅路口至后坑尾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湖政【2019】4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湖源乡圳头村太平垅路口至后坑尾道路硬化工程。
二、建设单位: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址:湖源乡圳头村太平垅路口至后坑尾。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按四级公路标准,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建设道路总长420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面层厚度30厘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1万元。其中,勘察费用1万元,设计费用1.5万元,施工费用45.8万元,监理费用1万元,其他费用1.7万元。由你单位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六、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项目报告中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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